日前,浙江省政府印发《浙江省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》,省市场监管局发布《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(2021年)》和《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(2021年)》。这标志着我省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再一次迭代升级,全省5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大调整。
据了解,本轮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对全省范围内5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《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(2021年)》规定的改革方式、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行分类管理。其中,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许可总事项达185项,优化审批服务335项。同时,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增加实施43项改革试点举措。
为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,浙江还将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同步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、准入准营“一件事”改革、电子证照多维度运用、打造“证照分离”协同平台、构建信用综合监管体系等创新举措,进一步提升改革能级。
下列为公告原文:
关于印发《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(2021年)》和《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(2021年)》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属各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》要求,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《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(2021年版)》和《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(2021年版)》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1年8月2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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